罰款300元!遛狗未拴繩,略陽公安開出首張罰單 區縣動態 漢中在線 2024-05-31 15:59 近日,略陽一居民因攜帶犬只外出未用牽引繩牽領被罰款300元。這是《略陽縣養犬管理實施辦法》實施后,略陽縣公安局開出的首張罰單。近日下午,興州派出所接轄區群眾報警稱,有人在河堤步道不使用牽引繩遛狗,引起散步群眾恐慌。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找到此犬只,現場責令犬只主人規范使用牽引繩,并將犬只及主人帶至興州派出所調查。經核實,該犬只生活在縣城重點管理區域,未按照規定前往派出所進行相關登記,且在城區重點區域活動時,未按照規定佩戴牽引繩,按照《漢中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對違法行為人孫某處以300元罰款。下一步,略陽縣公安局民警將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深入社區、步行街、商鋪等人流密集區,開展文明養犬宣傳,并堅持勸導加處罰的方式,規范依法養犬行為,全力營造濃厚的文明養犬氛圍。遛狗要牽繩狗便要清理不養烈性犬希望愛狗人士們都能做一個文明的養犬人讓人和狗狗在城市里和諧共處!圖文轉載來源:略陽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