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市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已經陜西省人民政府批準同意,為切實加強對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和管理,保證飲用水水源水質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陜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市政府就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有關事項發布通告。
一、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
(一)一級保護區范圍
水域范圍:石門水庫取水口位于大壩上游1.6km左岸,庫區一級保護區水域范圍為取水口半徑500m范圍內的水域,面積約為0.24km2。
陸域范圍:一級保護區陸域左岸為水域至316國道防撞隔離墻間帶狀區域,右岸取一級保護區水域邊界線外徑向延伸200m的范圍,面積為0.22km2。輸水干渠一級保護區為設計渠頂外邊線水平延伸2m,面積為0.08km2。
(二)二級保護區范圍
水域范圍:一級保護區沿庫區徑向延伸3000m的區域,下游至石門水庫大壩,面積約為1.38km2。
陸域范圍:一級保護區外徑向延伸3000m的區域,下游至石門水庫大壩,左右岸均位于兩岸第一道分水嶺,面積約為20.90km2。輸水干渠二級保護區為保護范圍線以內,面積約為0.07km2。
(三)準保護區范圍
水域范圍:二級保護區水域邊界上溯10.45km至青橋驛鎮公路大橋全部水域,面積約為1.46km2。
陸域范圍:準保護區水域外至第一道分水嶺全部區域,面積約為27.99km2。
二、石門水庫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行為
(一)在地表水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禁止下列行為
1.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設項目;
2.設置化工原料、危險廢物和易溶性、有毒有害廢棄物的暫存及轉運站;
3.向水體傾倒危險廢物、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糞便及其他廢棄物;
4.使用劇毒、高殘留農藥以及濫用化肥;
5.使用炸藥、毒藥捕殺魚類和其他生物;
6.非更新采伐、破壞水源涵養林以及破壞與水源保護相關的植被;
7.其他可能污染、破壞飲用水水源生態環境的行為。
(二)在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除準保護區禁止的行為外,還禁止下列行為
1.設置排污口;
2.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
3.勘探、開采礦產資源,采砂;
4.堆放化工原料、危險化學品、礦物油類以及有毒有害礦產品;
5.設置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
6.新鋪設輸送有毒有害物品及石油、成品油的管道;
7.使用農藥,丟棄農藥、農藥包裝物或者清洗施藥器械;
8.建造墳墓,丟棄或者掩埋動物尸體以及含病原體的其他廢物;
9.使用不符合國家規定防污條件的運載工具,運載油類、糞便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通過水源保護區。
在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禁止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船舶、車輛通過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對確需通過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應當采取有效安全防護措施,依法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辦理手續,并通知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管理機構。
在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限制使用化肥;從事網箱養殖、旅游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三)在地表水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除準保護區、二級保護區禁止的行為外,還禁止下列行為
1.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2.堆放、傾倒生活垃圾等其他廢棄物;
3.??颗c保護水源無關的機動船舶;
4.從事畜禽養殖、網箱養殖;
5.使用化肥;
6.從事旅游、游泳、垂釣或者其他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根據通告要求,各相關縣區、鎮(街道)人民政府及各級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對飲用水水源地的保護工作,及時制止違反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規定的行為。同時,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執法機關將依法給予相應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此外,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發現有污染和破壞飲用水水源地安全及相關設施違法行為的,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舉報電話:
12369(環保舉報熱線)
2626837(市生態環境局)
19891619657(石門水源地保護中心)
來源:漢中市政府網站